銀保監會官網發布《關于規范信托公司異地部門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對信托公司異地部門設置實施數量限制,信托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中長期發展規劃、內部控制水平和風險管理能力等,原則上可在全國6個城市設置異地部門。同一城市所設異地部門在同一地址集中辦公,數量不超過5個。
根據通知,異地部門設置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有關信托公司應于3個月內報送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方式與風險防范措施,經屬地銀保監局審查后,于2024年底前實施完成整改工作。確有困難的,屬地銀保監局可根據信托公司報告情況適當延期,延長期限不超過1年。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對信托公司異地部門設置實施數量限制,引導信托業科學審慎布局異地部門,將有助于行業風險防范,促進行業改革轉型發展。就有關數量約束要求,銀保監會將視情予以調整。信托公司是可全國展業的金融機構。不在異地設置部門,并不影響信托公司異地展業。
來源:證券時報
責任編輯:李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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