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5111j"></address>

    <address id="5111j"><nobr id="5111j"><th id="5111j"></th></nobr></address>

    <address id="5111j"><nobr id="5111j"><nobr id="5111j"></nobr></nobr></address>

    <address id="5111j"><nobr id="5111j"><nobr id="5111j"></nobr></nobr></address>

      我的位置:首頁>文章詳情

      高溫天勞動保護專項檢查都查出哪些事?防暑降溫費是否到賬?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封滿樓) 近日,記者從青島市勞動保障監察局獲悉,全市為期兩個月的用人單位遵守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法規情況專項檢查行動正式結束。全市兩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檢查用人單位1297戶,涉及職工61053人,通過檢查發現有28戶企業未依法發放防暑降溫費,現已經完成對27戶違法企業的整改,為1357人補發防暑降溫費19萬余元,還有1戶企業現正在調查處理過程中。


      “從檢查總體情況來看,大部分用人單位能夠遵守《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的規定,執行勞動保護措施,按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鼻鄭u市勞動保障監察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昂芏嗥髽I還備有防暑降溫的飲品和藥品,根據天氣氣溫變化,合理安排室外作業,目前未發現強迫勞動者高溫作業的問題。”

      根據青島市勞動保障監察局提供的數據分析,企業未依法發放防暑降溫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實物充抵防暑降溫費。部分企業為了彰顯人文關懷,為職工發放了清涼飲料、雪糕等實物,并將實物價值折算入工資中,充抵防暑降溫費。但根據《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省政府令第239號)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或戶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清涼飲料和含鹽飲料,提供的清涼飲料等不得充抵防暑降溫費?!狈朗罱禍刭M屬于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該發不發屬違法行為。二是發放金額標準問題。我市目前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同一家用人單位往往存在不同的工作崗位,在發放防暑降溫費時不能盲目“一刀切”,要按照工作崗位性質來具體確定金額,室外露天作業的工人和辦公室工作人員也可以不按照一個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爱吘乖诟邷靥鞖庀伦鳂I的勞動者,相較于普通環境作業,所付出的勞動更多,承受著高溫炙烤,理應獲取更多?!眲趧颖U媳O察局工作人員說。三是未出勤能否享受。勞動保障監察員在執法過程中發現,部分企業將防暑降溫費的發放與全勤掛鉤,如出現請假、休假情形,則不能享受當月防暑降溫費。根據《關于調整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魯人社〔2015〕45號)文件(有效期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規定,“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p>


      最后,市勞動保障監察局提醒廣大勞動者朋友,雖然高溫天氣已經結束,天氣逐漸轉涼,但大家仍可查看自己6月、7月、8月、9月的工資單,確定這4個月的防暑降溫費是否已經到賬,如發現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發放防暑降溫費,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投訴舉報。

      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市勞動保障監察局倡導勞動者掃描下方二維碼,進入青島市勞動保障監察手機舉報平臺隨時隨地進行維權。


      青島市勞動保障監察手機舉報平臺二維碼


      評論一下
      評論 0人參與,0條評論
      還沒有評論,快來搶沙發吧!
      最熱評論
      最新評論
      已有0人參與,點擊查看更多精彩評論

      請輸入驗證碼

      香蕉午夜_欧美三级在线观看黄_白医生的控制欲_国产欧美日韩综合在线一

      <address id="5111j"></address>

        <address id="5111j"><nobr id="5111j"><th id="5111j"></th></nobr></address>

        <address id="5111j"><nobr id="5111j"><nobr id="5111j"></nobr></nobr></address>

        <address id="5111j"><nobr id="5111j"><nobr id="5111j"></nobr></nobr></add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