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王墨然) 今日,記者從青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間,青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將繼續為外國人提供簽證延期和停留居留證件辦理服務。同時,為了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防止疫情擴散蔓延,發布了“現將現階段有關外國人簽證延期和停留居留證件辦理方面的注意事項”。
根據注意事項,關于居留許可復次申請的,由單位外管聯絡員或親屬代為前來辦理,外國人本人無需到場。對于近期入境的外國人,需嚴格按照疫情期間有關要求進行隔離,隔離期滿后由單位外管聯絡員或親屬代為前來辦理。
關于居留許可新辦以及簽證延期等確需外國人至現場的,需嚴格按照疫情期間有關要求進行隔離,隔離結束后前來辦理。
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外國人簽證、停居留證件過期的問題,根據國家移民管理局前期有關通知,對因疫情防控原因難以按時出境且無法及時辦理簽證、停居留證件延期手續的,移民管理機構可依法依規視情從輕、減輕或免予逾期居留處罰。
青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對外咨詢電話:0532-66573250,非工作日可撥打:0532-6657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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