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
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于1993年公布施行,并于2017年、2019年兩次修改。早在2022年11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就已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局長羅文受國務院委托,對修訂草案作說明時介紹,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對于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他還介紹,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反不正當競爭法在實施中也面臨一些新的問題,例如交易活動中的商業賄賂多發,需要進一步予以規制;一些平臺經營者利用數據和算法、平臺規則等實施網絡不正當競爭等。
修訂草案主要從三個方面完善不正當競爭行為相關規定:完善網絡不正當競爭監管制度,強化商業賄賂治理,完善規制混淆行為的情形等。
當前,人工智能技術與產業深度融合,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互聯網條款”已難以滿足網絡不正當競爭治理需要,因此,亟待完善反不正當競爭法治體系,保障數字經濟在穩健與可持續發展的軌道上前行。
互聯網平臺需明確公平競爭規則
網絡已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高發地。
今年9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23年全國共查處各類不正當競爭案件12496件、罰沒金額5.82億元,其中查處網絡不正當競爭案件2187件。
為了治理越來越多的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2017年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時增加了第12條,即“互聯網條款”,列舉了經營者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實施網絡不正當競爭的三項具體行為,包括流量劫持、不當干擾、不兼容等,并規定了兜底條款。
“隨著人工智能技術與行業融合的加速推進,市場競爭格局日趨多元化、復雜化,不正當競爭現象也呈現新的態勢。一方面,傳統的不正當競爭手段在新技術的加持下變得更難以察覺;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技術的快速發展也易引發新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如廣告攔截、價格歧視等,進一步破壞了市場競爭秩序?!敝袊鐣茖W院法學研究所網絡與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周輝說。
周輝介紹,人工智能領域不正當競爭的形式主要集中于數據和算法方面,比如數據非法爬取與隱私侵犯、虛假宣傳與操縱市場、價格歧視與負面壓制、技術干擾與排他性行為等。
現實中,由于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2條采用的列舉式立法難以涵蓋新型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法院較多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條中“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這一原則性條款進行裁判。這導致一般性條款被泛化,市場缺乏穩定預期。
周輝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為應對人工智能時代反不正當競爭挑戰,需加快現有法律的修訂,明確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標準,細化法律責任與執法程序,提升法律確定性與可操作性,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對此,修訂草案完善了反網絡不正當競爭監管制度,規定平臺經營者應當依法在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中明確平臺內公平競爭規則,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平臺內經營者不正當競爭行為。經營者不得利用數據和算法、技術、平臺規則等,實施惡意交易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此外,規制網絡不正當競爭的法律制度體系也在逐步完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若干問題的解釋》重點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等問題作出細化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今年5月發布《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明確禁止反向刷單、非法數據挖掘、基于算法的歧視性待遇等利用先進技術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整治假冒混淆的“新馬甲”
新業態不斷涌現,一些傳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披上了新的馬甲”。
比如,仿冒混淆是較為常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一些不法分子“巧立名目”,搭名牌商品的便車。為了防止“碰瓷”,一些大公司不得已進行商標保護,比如阿里巴巴注冊了阿里爺爺、阿里奶奶等“阿里家族”商標,老干媽注冊了老干娘、老干爹等“防御性”商標。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有的公司申請了大量商標,包括在自己生產的商品之外的領域。比如明明是生產手機的企業,卻也在服裝、食品等領域申請商標,以及把容易與自己商標混淆的文字、圖形也申請成商標。現在看,這些企業是有先見之明的,可以防止被惡意搶注或‘傍名牌’?!?/p>
現在,仿冒混淆有了新的形式或渠道。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2022年中國法院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中,包括海亮教育集團等與浙江榮懷教育集團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據報道,海亮教育集團訴稱,通過網絡搜索,輸入“海亮教育”“海亮初中”“海亮小學”等關鍵詞,卻跳出榮懷國際學校的相關搜索結果及鏈接。最高人民法院再審后判決,榮懷方立即停止其在搜索引擎中設置帶有“海亮”“海亮教育”字樣關鍵詞的行為。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今年5月發布《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其中對經營者不得利用網絡實施的混淆行為的規定中,就包括“擅自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業標識設置為搜索關鍵詞”。
修訂草案吸收了司法實踐和相關制度經驗,完善規制混淆行為的情形,規定經營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新媒體賬號名稱、應用程序名稱或者圖標,或是擅自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企業名稱等設置為其搜索關鍵詞,引起混淆;經營者也不得為他人實施混淆行為提供便利。
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
商業賄賂不僅侵蝕商業道德、擾亂市場秩序,更是對公平競爭原則的公然蔑視。
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第7條規定經營者不得賄賂三類單位或者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
但反商業賄賂的理念尚未在市場經濟中深入人心。2022年5月,北京師范大學中國企業家犯罪預防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國反賄賂合規調查報告》顯示,企業對員工實施的“利于企業利益的賄賂行為”容忍度普遍較高,缺乏舉報及主動查處賄賂行為的積極性。
對此,修訂草案強化商業賄賂治理,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在現行禁止實施賄賂規定的基礎上,增加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交易活動中收受賄賂的規定。
“商業賄賂犯罪中,不法分子的行為不僅扭曲了公平競爭的規則,破壞了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而且使誠信經營的企業淪為受害者,妨礙了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北京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研究會會長彭新林說。
彭新林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防治涉企突出犯罪、營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
近日,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辦理了首例商業賄賂行刑反向銜接案件。海淀區司法機關向市場監管部門移送案件線索,某公司為獲取與甲方公司交易機會,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向甲方公司關鍵人員行賄,受賄人已被海淀區人民法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海淀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調查發現,該公司的行為嚴重破壞了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損害了其他合法經營者的權益。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目前當事人已按期繳納上百萬元罰沒款。
“公安、司法機關要加強統籌協調、強化部門聯動,提高工作的整體性、協同性,形成防治合力。可探索設立涉企犯罪執法司法專門辦案機構,加強涉企執法司法信息化建設,切實提高懲治涉企突出犯罪的能力和專業化水平?!迸硇铝终f。
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對違反第7條規定的行賄人規定了罰則,包括:沒收違法所得,處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修訂草案加大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處罰力度,增加對實施商業賄賂的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等“處罰到人”規定,補充對在交易活動中收受賄賂的單位和個人有關罰則。
彭新林認為,加大處罰力度的同時,也要聚力精準預防,強化源頭治理。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及時發現涉企違法犯罪活動風險隱患,對非法開展經濟活動的市場主體依法清理整頓,徹底鏟除涉企犯罪滋生的土壤。(記者 王峰)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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