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凌晨,膠州市人民法院開展“藍色風暴”秋風之“執行護營商”專項行動,重點對平時傳喚不到、行蹤不定、逃避執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進行集中尋找,對失信被執行人形成強大執行壓力。當天,拘傳被執行人9人,其中拘留4人,扣押車輛一輛,達成執行和解5件,執結案件7件,執行到位金額21萬元。
執行干警將被執行人堵在家中。
“出發!”伴隨著膠州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姜寶剛一聲令下,當天凌晨6時,膠州法院出動執行干警40余名、警車8輛,按照既定方案,兵分六路,火速趕往各個執行現場。行動中,執行干警秉持規范執行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根據前期摸排掌握的線索,對納入本次集中執行行動范圍的案件做到“每案必搜”,因案制宜、精準施策,全力將勝訴當事人的“紙上權益”兌現成“真金白銀”。
強制拘傳顯威懾 溫情調解促履行
2023年11月,劉某駕駛一輛重型專項作業車與騎行一輛電動車的王某某發生交通事故,導致王某某受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經交警大隊責任認定,劉某和王某某分別承擔本次事故同等責任。經法院判決劉某賠償死者王某某的親屬各項經濟損失共計2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劉某未履行義務,王某某的親屬遂向膠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全面調查被執行人劉某的財產情況,當確定其確無可執行財產后,執行法官多次前往被執行人劉某住處,并聯合當地村委會工作人員多次開展調解工作。
當天,在強制拘傳的震懾和執行法官的勸說下,雙方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劉某向申請執行人王某某的親屬當場交付8萬元,剩余20萬元雙方約定本月底前付清。
拘傳被執行人現場
終本清倉顯成效 釋法明理促案結
渠某某在某鋼結構有限公司工作中右臂受傷,經鑒定為五級傷殘。經法院判決被告該公司賠償原告渠某某各項經濟損失等共計20萬余元。判決生效后,被告該公司未履行義務,渠某某遂向膠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20年,執行立案后,被執行人該公司賬戶中只有5000余元,其法定代表人萬某支付了8萬元,再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24年,渠某某要求對萬某采取限制高消費、拘留等強制措施。承辦法官告知渠某某如果拘留萬某,則被執行人該公司無法正常經營,不利于案件執行工作。
當天,執行法官將萬某拘傳到庭,從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對其子女生活、工作影響的角度督促其履行義務,做執行和解引導。通過持續向萬某釋法明理,雙方當事人終于達成一致和解意見,被執行人一次性支付6萬元,實現案結事了。
下一步,膠州法院將繼續堅持以“如我在執”的理念,深入踐行司法為民要求,堅持把“執行護營商”專項行動與交叉執行、終本清倉、執破融合專項行動一體開展、同步推進,靈活運用限高失信、拘傳拘留、追究拒執罪等強制措施,形成執行威懾,全力化解一批與民營企業利益密切的“骨頭案”“釘子案”,為構建誠信社會、優化營商環境貢獻司法力量。
扣押車輛現場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郭倩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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