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對外開放,離不開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近年來,青島海事法院公正高效化解各類涉外糾紛,全力打造涉外海事糾紛爭議解決優選地,越來越多的中外當事人主動選擇青島海事法院管轄,三年來涉外涉港澳臺海事糾紛數量同比增長53%。
7月5日,青島海事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海上武裝護航服務合同糾紛案。這起案件當事雙方分別注冊于香港、大連,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都不在青島海事法院的管轄區域,但是就合同項下的有關爭議,雙方自愿約定在青島海事法院訴訟解決。
庭審現場
據了解,2021年,香港某安保公司與大連某遠洋漁業公司簽署《海上武裝護航服務合同》,約定安保公司為遠洋漁業公司在索馬里專屬經濟區及印度洋作業時提供護航安保服務。隨后,安保公司委派8名保安員持槍械登上遠洋漁業公司所屬漁船提供護航服務。護航任務完成后,保安員在斯里蘭卡下船離開。2023年8月,原告安保公司向青島海事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被告遠洋漁業公司按照約定支付拖欠的護航費用。
庭審過程中,被告遠洋漁業公司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故未到庭參加訴訟,原告安保公司補充提交了證明其訴請數額主張的證據,法院對證據的真實性進行了核實,并充分聽取了當事人發表的意見。本案將擇期宣判。
隨著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戰略和“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和不斷深化,大量中國企業把握時局,積極邁出“走出去”的步伐,海上運輸的護航需求也進一步增大,越來越多中國公司涉足海外安保業務。
承辦法官表示,本案為青島海事法院受理的第一起因海上武裝護航引發的合同糾紛。海上武裝護航作為新興產業,面對中國企業海外投資和貿易迅猛發展衍生出的對安保多樣性服務的需求,安保公司應對標國際規則和國際標準,增強法律意識,熟悉國際法和各國法律,了解國際公約和相關規定,才能充分適應時代與形勢需要,提高國際競爭力。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張海杰 通訊員 婁雅靈
責任編輯: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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