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清晨4時50分,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法院開展“藍色風暴”夏雨集中執行行動,對24件涉民生案件集中攻堅執行。當天,李滄法院拘傳被執行人17人,司法拘留4人,執結案件5件,促成和解8件,執行到位金額41.3萬元,切實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被執行人怕拘留求和解
紀某雇傭張某從事勞務工作,2019年5月,紀某向張某出具一份《欠條》,載明所欠勞務費數額及支付期限。欠條到期后,紀某未支付勞務費,張某遂訴至李滄法院。法院審理后判決:被告紀某支付原告張某勞務費35500元。判決生效后,被告紀某仍未履行義務,張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期間,執行干警多次聯系被執行人紀某,紀某以各種理由推脫還款。
當天,執行干警找到紀某并將其拘傳至法院,同時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義務,將對其進行司法拘留。見法院動了真格,紀某主動聯系張某商討還款事宜。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紀某向張某支付1萬元,并約定2024年8月底付清剩余案款。
被執行人被逮正著忙還款
曹某與青島某木業公司因全屋定制有關事宜產生矛盾,李滄法院判決該木業公司返還曹某合同款238400元及利息,該木業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承擔連帶責任。判決生效后,被告該木業公司、高某未履行義務,曹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期間,被執行人高某在支付部分案款后,余款一直未付,曹某要求對高某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當天,高某在該木業公司被執行干警逮了個正著。在強大的執行威懾下,高某同意支付余款25000元,并通過微信向曹某完成轉賬,案件執行完畢。
被執行人被拘傳當場支付余款
田某從事火鍋食材銷售工作,為耿某經營的火鍋店供貨,后耿某拖欠貨款,田某訴至李滄法院。后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耿某分期支付原告田某貨款22258元。不料,耿某僅支付部分貨款,余款一直未付。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發現被執行人耿某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
當天,執行干警來到耿某經營的火鍋店發現,耿某躲在店里冒充顧客,企圖蒙混過關,執行干警立即對其進行拘傳。耿某見狀當即與田某協商,并支付余款12000元,案件順利執結。
下一步,李滄法院將持續深入開展“藍色風暴”集中執行行動,充分運用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費等強制措施,嚴厲打擊逃避執行、抗拒執行等行為,努力提高執行質效,以實際行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張少艾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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