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國家文物局三部門聯合近日印發《關于促進網絡拍賣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網絡拍賣市場秩序,促進拍賣行業高質量發展,對于維護公平競爭的拍賣市場秩序和拍賣行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國網絡拍賣蓬勃發展。截至2023年,各類網絡拍賣活動的年成交規模已超萬億元,成為非標資產交易的重要方式,在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完善現代流通體系等方面作用明顯,對穩增長、促消費、擴就業有積極影響。但是,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拍賣監督管理辦法》《文物拍賣管理辦法》等制定時間較早,未對網絡拍賣作出明確規定。部分主體資質不合規、業務開展不規范、監管制度不完善、誠信體系待加強等問題日漸突出。
《指導意見》是網絡拍賣領域第一個規范性文件,填補了網絡拍賣管理的制度空白,首次明確堅持線上線下拍賣監管制度的一致性,要求從事經營性網絡拍賣應當遵守現行拍賣法律法規。
《指導意見》首次明確了網絡拍賣平臺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包括: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關于平臺責任的要求,履行對平臺內網絡拍賣經營者信息的核驗、登記義務,并明確對違規拍賣信息的依法處置、報告責任等。
《指導意見》根據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有關要求,首次提出鼓勵網絡拍賣創新發展的具體意見,其出臺有利于促進網絡拍賣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特別是,網絡拍賣新形式不斷出現,《指導意見》有助于對網絡拍賣新形式進行有效監管?!艾F場與網絡同步拍賣”“直播拍賣”“網絡競價”等新形式、新業態不斷出現,網絡拍賣活動中“有照無證”“無照無證”經營、虛假宣傳、惡意串通、虛構交易、以假充真、文物拍賣標的未經審核、拍賣國家禁止買賣的文物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
《指導意見》提出加強網絡拍賣市場準入管理。從事經營性網絡拍賣活動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取得企業法人資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取得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拍賣經營批準證書》,網絡司法拍賣等法律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除外。通過網絡拍賣文物的,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取得文物行政部門頒發的《文物拍賣許可證》,文物標的在拍賣前應當經文物部門審核批準。
同時,加強網絡拍賣活動監管執法、監管協作。推動建立拍賣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文物行政部門間的情況通報、信息共享、執法聯動工作機制。
《指導意見》要求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貫徹落實各項要求,督促指導網絡拍賣平臺及平臺內網絡拍賣經營者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共同營造有利于網絡拍賣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營商環境。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責任編輯: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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