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法院兵分五路,開展“藍色風暴”冬暖之春節前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行動,打響2024年執行攻堅“第一槍”。當天,李滄法院執行局拘傳被執行人23人,司法拘留3人,執結案件5件,促成和解14件,執行到位金額145.75萬元。
“老賴”怕拘留忙還款
王某自2013年開始為王某某承攬的綠化工程項目提供勞務,但一直被拖欠勞務費,多次催要無果后訴至法院。經法官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王某某于2023年10月10日前分期付清所欠勞務費45250元,但其未按照約定履行付款義務。王某申請強制執行后,雙方在李滄法院執行局達成執行和解,約定王某某于2023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但王某某再次違約,以各種理由拖延付款,執行法官決定對其采取強制措施。
當天早晨7時,執行法官趕到王某某工作地點查找無果,留下王某在原地蹲守后,便趕往下一個被執行人所在地。當天上午9時,王某發現了王某某的行蹤,執行法官迅速返回。王某某面對執行法官仍要求再次延長還款期限,執行法官決定將其拘傳回法院,聽說要被拘留,王某某慌了神,當場籌款并支付全部款項。
“老賴”迫于壓力履行義務
趙某、李某之前均系青島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職工,經青島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及調解,該公司應支付給趙某工資11000元,支付給李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6000元,但該公司拒絕付款。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一直聯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并多次前往該公司,徐某避而不見,亦不履行義務。
當天,執行法官再次來到該公司,雖未見到徐某,但通過電話告知徐某拒不履行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徐某最終同意履行義務,并將全部款項交至法院。至此,順利執結兩案。
“老賴”被拘傳繳納案款
2018年6月和2019年10月,李某為王某提供安裝淋浴房及圍擋等勞務,但王某一直未付勞務費。經法官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王某支付1萬元勞務費后,余款一直未付。無奈,李某訴至法院。法院判決:被告王某支付原告李某勞務費42500元,但其一直未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雙方達成和解,約定王某分期償還所欠勞務費。后王某不僅未履行義務,還拒不接聽執行法官的電話。
當天,執行法官來到王某住處,王某仍以種種理由拒絕履行,執行法官將其拘傳至法院,并進行釋法明理,最終王某將本金及利息等全部案款46290元交至法院。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張少艾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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