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清晨5時,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兵分五路奔赴市南、市北、嶗山、城陽、即墨等地,對29件執行案件開展“藍色風暴”秋風專項執行行動第二次集中執行。當天,李滄法院共拘傳被執行人17人,拘留5人,執結案件7件,促成和解4件,執行到位金額49萬余元。
執行現場
精準出擊促執行
方某與賈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涉及的案件標的額僅2400元,但賈某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該案缺席判決。判決生效后,賈某未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方某向法院申請執行。進入執行程序后,賈某抱著案件標的額較小法院不至于對其強制執行的僥幸心理,開始還接電話敷衍,后來拒不接聽法院電話。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也沒有發現賈某名下可供執行的財產,便一直尋找其下落。集中行動前,方某終于找到了賈某的行蹤。根據方某提供的線索,清晨6時,執行法官將賈某堵在家中,向其釋明利害關系并督促履行,迫于壓力,賈某當場全部履行,該案順利執結。
司法拘留不容情
申請執行人史某與被執行人于某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執行法官數次督促于某履行義務,但其均以自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為由,予以拒絕,申請執行人要求對其采取強制措施。9月26日清晨,執行法官依法傳喚于某,開始時于某閉門不出,在執行法官的勸告下走出房間,但其母親多次阻攔執行法官將其帶走??紤]到老人年齡較大且情緒激動,為避免激化矛盾及延誤后續行動進程,執行法官在現場耐心勸解并告知于某抗拒執行的法律后果后離開。于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后自行前往李滄法院執行局,表示確實無力償還但自愿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最終,執行法官依法對其進行司法拘留。
強制拘傳顯成效
在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曲某應支付申請執行人王某為恢復房屋原狀所支付的費用共計10萬余元,執行法官多次傳喚并督促曲某履行義務,但其態度消極、拒不到法院,王某遂申請對曲某進行司法拘留。9月26日清晨,執行法官根據前期搜集的線索找到曲某經營的店鋪對其進行拘傳,曲某表示不愿履行的原因是對判決結果不滿,認為自己在整件糾紛中“吃虧了”。執行法官耐心進行釋法明理,闡明拒執對其生產經營可能帶來的影響,但其仍不履行,執行法官現場對其強制拘傳,被執行人的心理防線最終被攻破,其聯系妻子去銀行轉賬,案款全部執行到位。
下一步,李滄法院將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常態化開展集中執行行動,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張少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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