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出口退稅政策落實,助力穩外貿促發展,日前,青島市稅務、公安部門聯合依法查處青島雙龍鑫商貿有限公司利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案件。
經檢查,該公司在沒有實際業務交易的情況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01份,金額合計1916.74萬元,稅額合計325.85萬元,用于騙取出口退稅。青島市稅務局稽查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認定該公司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行為,追繳騙取出口退稅114.11萬元,追征各項稅費合計34.16萬元。目前,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已對該案作出刑事判決,該案主犯于某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萬元。
青島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發揮稅務、公安、檢察、法院、海關、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聯合打擊機制作用,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虛開發票騙取出口退稅等涉稅違法犯罪行為重拳出擊、嚴懲不貸,始終保持高壓態勢,護航出口退稅政策措施落準落好。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 記者 辛小麗
責任編輯:李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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