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6月19日電,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擬于2023—2025年分3批組織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锻ㄖ窂娬{,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給予定額獎勵,其中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兵團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1.5億元,其他地級市、直轄市所轄區縣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1億元。財政部切塊下達獎補資金,由試點城市統籌使用。應按照“企業出一點、服務商讓一點、政府補一點”的原則,安排不低于80%的獎補資金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工作,通過支持被改造企業,由其選擇數字化服務商進行數字化改造,可用于與數字化改造相關的軟件、云服務支出,網關、路由等必要的數據采集傳輸設備支出,以及咨詢診斷等服務支出。企業應注重加強改造深度,著重開展生產制造等相關環節的改造。
責任編輯:李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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