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在執行一起司法拍賣不動產騰退案中,靈活運用各種執行措施,最終促使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使一起3年懸而未決的案件得到圓滿解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土地拍賣 交付卻連連受阻
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與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馮某等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定義務,2019年1月,黃島法院通過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對被執行人該金屬制品公司名下22畝土地進行公開拍賣并成交,競買人為青島某機械有限公司。拍賣成交后,執行人員在向競買人交付該土地時發現,土地被多個經營實體占有使用,且土地上存放了數量龐大的鋼模管等建筑租賃設備及回收廢品,強制清理勢必激化矛盾,土地交接一時陷入僵局。
黨建+執行 助力執行提質增效
針對上述拍賣土地騰退交付問題,黃島法院執行局黨支部推進黨建+執行的深度融合,認真疏理案件堵點,多次召開專題會研究,并成立專案組,抽調精干黨員干警力量進行重點突擊。按照執行局黨支部的部署,承辦執行團隊認真研究對策,制定執行預案,首先對拒不騰退土地的行為發出限期騰退公告和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預告,隨后10余次到現場實地調查走訪,確保這起“骨頭案”圓滿解決。經調查了解,其中孟某、路某等5戶占用19畝土地,系從張某、韓某處租賃,而張某、韓某亦系被執行人該金屬制品公司的債權人,雙方簽訂租賃合同,以土地租賃權抵債,張某、韓某又將土地轉租給該5戶。另外,劉某占用3畝土地,系從被執行人公司實際控制人馮某處租賃。調查過程中,實際經營戶主張,其系合法租賃,已交租賃費,且租賃期限未屆滿,均不同意騰退土地。張某、韓某還于2022年7月申請執行異議,申報租賃權,請求繼續占用土地。辦案人員充分利用現場調查走訪的時機,一方面進行釋法明理,告知張某、韓某其于2022年7月提出的執行異議申請因案件早已執結而不符合受理條件,且其與被執行人的租賃關系不成立,劉某與馮某的租賃合同不構成在先租賃,無權繼續占用土地;另一方面,全面了解經營戶的經營狀況,聽取他們的困難訴求,及時予以協調溝通,經多方工作,張某、韓某及實際經營戶思想有所松動,但行動仍然遲疑。
內外聯動 促成案件和解
隨后,執行局在做好強制清理前期工作準備的前提下,組織10余名黨員干警最后一次上門動員勸離,并重申拒不騰退的法律后果,形成震懾。同時,辦案人員根據實際經營戶的困難訴求,與競買人進行充分溝通后,提出合理化解決方案,即張某、韓某退出與實際經營戶的租賃合同,由經營戶直接與競買人簽租賃協議,解決了經營戶另租土地存放貨物的難題。至此,這起因土地拍賣成交后的交付難題得到了圓滿解決。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劉陽陽 車成駒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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