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衣柜、藏床底、玩消失,面對法院強制執行,一些被執行人使出渾身解數逃避履行義務,還有一些被執行人企圖通過出租出售車輛或房屋、離婚分割財產等方法躲避執行。殊不知,這些伎倆終究逃不過法院干警的“火眼金睛”。近日,在一次房屋騰遷過程中,一女子冒充租客被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當場戳穿,從而順利騰遷一處房屋。
據了解,在安某與李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李滄法院判決被告李某支付原告安某本金及違約金近80萬元,但李某一直未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查封了被執行人李某名下位于李滄區的一處房屋,并依法進行了網上拍賣后順利成交,執行款交付安某。隨后,執行法官按照法定程序在該房屋門口張貼了相關法律文書,要求被執行人李某限期騰房。期間,被執行人李某既未主動騰房,也未與法院聯系,李滄法院決定聯合李滄公證處依法對該房屋進行強制騰遷。
騰遷當天,執行法官發現竟有一女子在該房屋居住,其稱已與房東簽訂了為期3年的租賃合同,并和孩子在該房屋居住了2年之久。執行法官頓感蹊蹺,之前了解到被執行人李某因刑事犯罪在監獄服刑,家人也另有住處,該房屋應無人居住,遂要求該女子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及支付租賃費的相關證據。該女子稱,合同原件在其姐姐那里,第二天才能提交。
此時,執行法官發現,該房屋內物品極為簡單,看不出有孩子居住的痕跡,于是聯系了該小區物業公司。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稱,該住戶多年欠繳物業費,且無人在物業公司對房屋租賃進行備案。為了戳穿該女子的謊言,執行法官要求物業公司調取該房屋近幾年的用電情況,發現該房屋2022年6月之前用電量為0,之后才產生部分電費。
在事實面前,該女子支支吾吾不知如何回答。執行法官明確告知該女子,其行為已涉嫌阻礙執行,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法律威懾和心理攻勢下,該女子承認有人安排其占著房屋。執行法官對該女子進行了批評教育,其承認了錯誤。20分鐘后,該女子將其個人物品全部搬出該房屋,李滄公證處隨即對房屋內物品進行清點登記,并對騰遷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該房屋順利交付買受人。
強制騰遷是法院強制執行工作的一種有力手段,是樹立司法公信力和切實維護當事人勝訴權益的重要途徑。下一步,李滄法院將以“審執質效躍升年”為契機,確保高效公正規范文明執行,用“真金白銀”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張海杰 臧劍 通訊員 張少艾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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