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西省人民政府10月11日消息,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做優做強我省鋰電新能源產業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動鋰電新能源產業實現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措施提出,支持鋰電企業科技創新。對鋰電池關鍵材料、高性能動力型、儲能型鋰離子電池生產企業,通過省重點創新產業化升級工程項目,采用股權質押等方式擇優予以重點支持,單個項目給予1000-2000萬元。
支持鋰電企業上市融資。對符合條件的鋰電企業給予上市獎勵。在國內證券交易所新增首發上市或重組上市(含借殼上市)并完成注冊地回遷的鋰電企業,每家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在境外證券交易所新增首發上市的鋰電企業,按照其實際融資金額的2%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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