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青島市教育局出臺《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師德考核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引導和培養廣大教師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指導意見》首次形成相對完整的師德考核評價指標體系,把師德師風作為獨立考核項目,建立教師師德考核正負面清單,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出現負面清單列舉行為之一的,一經查實,實行“一票否決”,直接認定師德考核為不合格。同時,《指導意見》明確了師德考核要求、程序、等次、結果使用等內容,將師德考核與績效考核有機銜接,教師師德考核結果直接與教師學年度考核結果掛鉤,作為教師資格定期登記、職務評審、崗位聘任、績效工資發放、表彰獎勵等的重要依據,師德考核等次為優秀的,學年度考核方可評為優秀等次,師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師學年度考核應定為不合格。
據了解,《指導意見》是青島市教育局在2020年出臺《關于加強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師德師風建設的實施意見》(青教通字〔2020〕70號)和《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有償補課及收受禮品禮金等師德失范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青教規〔2020〕3號)的基礎上,經過基層調研、多輪座談、廣泛征求意見最終形成的,以確保將師德要求落到實處,進一步鞏固師德建設成果。
(遲佳)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