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民網通過梳理銀保監會官網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發現,今年5月份,銀保監會機關共開出12份針對個人或銀行的行政處罰決定。
在這12份行政處罰中,有11份是針對銀行做出的,共涉及5家銀行。其中,華夏銀行和渤海銀行分別收到3份罰單,招商銀行和中國銀行分別收到2份罰單,東亞銀行(中國)收到1份罰單。在被罰原因上,銀行資金通過不規范貸款、理財產品等方式違規流入土地和地產市場是最高頻問題,部分銀行相關負責人也因此被處以警告、罰款。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資本市場研究院聯席院長趙錫軍在接受人民網采訪時表示,銀行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將增加市場炒作行為和房地產市場泡沫風險。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多方聯合監管,加緊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明確銀行和企業的責任,規范金融市場秩序。
多因資金違規流入房市被罰
在5月的行政處罰中,華夏銀行被罰沒9830萬元、渤海銀行被罰沒9720萬元、中國銀行被罰沒8761.355萬元、招商銀行被罰沒7170萬元、東亞銀行(中國)被罰沒1000萬,華夏銀行青島分行、渤海銀行廣州分行、渤海銀行成都分行的相關負責人因各種原因分別被罰沒5萬元。
在罰單詳情中,5家銀行存在的共性問題主要是借貸管理不規范、理財產品管理不規范,資金違規流向地產領域。其中,東亞銀行(中國)在被行政處罰的違法違規問題中,有11項與房地產行業相關。
在借貸項目上,中國銀行、渤海銀行、招商銀行、東亞銀行(中國)存在和房地產領域相關的不規范借貸。在貸款流程上,東亞銀行(中國)由于貸款支付及貸后管理不到位,導致房地產開發貸款部分資金被挪用;渤海銀行被罰的原因是,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未記入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違規向四證不全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
在理財產品方面,5家銀行均存在產品管理不規范、風控不到位、資金流向不合規的問題。比如,招商銀行被罰原因包括理財產品之間風險隔離不到位;同業投資、理財資金等違規投向地價款或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理財資金違規提供棚改項目資本金融資,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并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擔保;華夏銀行存在理財資金違規投向土地儲備項目等問題;中國銀行被處罰的原因包括,理財產品質押貿易融資業務風險控制有效性不足,理財資金違規投向土地儲備項目、違規用于支付土地款或置換股東購地借款。
嚴打銀行資金違規操作
“違規挪用銀行資金并將其流向房地產市場,會給金融體系會造成重大潛在風險。”趙錫軍表示,銀行信貸、理財等資金違規流入地產市場,將加大市場風險,干擾疫情后經濟發展秩序。
趙錫軍認為,當下“六穩”“六?!背蔀榻鹑谛袠I重要工作之一。銀行通過發放經營性貸款,可幫助企業恢復生產經營。但仍有機構及個人利用“政策空子”套取銀行貸款等資金,偏離了靠金融支持企業恢復經營的初衷。
也正因此,銀保監會對銀行資金違規進入樓房地產領域不斷進行重拳打擊。特別是去年12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于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對房地產貸款集中度和個人住房貸款集中度明確了監管要求。今年3月,銀保監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嚴查銀行資金違規進入樓房地產行業。
趙錫軍表示,銀保監會等監管部門加緊制定法規、加大嚴查打擊違規力度,有利于資金用途的規范,確定銀行、企業應負的責任。
實施多部門聯合治理
業內人士認為,銀行的責任首先在于“三查制度”的落實,即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后檢查。趙錫軍表示,銀行業目前普遍存在著“貸前審核不到位,貸后管理跟不上”的問題,信貸資金安全也就缺乏重要保障。再加上個別銀行有規不依、有章不循,導致貸款管理的“屏障”頻頻“失守”。
在5月的行政處罰中,東亞銀行(中國)就涉及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未記入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的問題;渤海銀行存在違規向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問題,等等。
對此,趙錫軍建議,銀行并非借貸唯一主體,也難以完成對資金的全流程監管,要真正解決資金違規流向問題需要多部門聯合監管。
“借貸企業挪用貸款如何發現、糾正,以及對不同銀行賬戶資金流動監管,仍需要多部門共同探討切實可行的落地方案。”趙錫軍說。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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