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法院隊伍教育整頓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工作,堅持開門搞整頓,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現將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頑瘴痼疾專項整治的主要內容和監督方式公示如下:
一、專項整治內容
(一)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
(二)違反審判執行工作紀律規定。
(三)違規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
(四)違規經商辦企業,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規參股借貸,利用干部崗位職權和職務影響,謀取利益。
(五)原法院工作人員違規到律師事務所當律師或在幕后當“法律顧問”,充當“司法掮客”。
(六)司法作風突出問題。
(七)法院干警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二、監督方式和受理時間
自即日起至2021年6月18日,集中受理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問題線索,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監督:
1.監督電話:12368。
接聽時間:工作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00一5:00。
2.人民來信郵寄地址: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東海東路99號)教育整頓頑瘴痼疾整治專班。郵編:266101。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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