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客戶端濟南3月4日電(劉方進 張麗萍)為提升學校安全管理的法治化水平,《青島市學校安全管理辦法》3月1日起正式實施,將著力解決學校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不明確、安全基礎建設較薄弱、校園周邊綜合治理機制不完善等問題,為學校辦學筑牢安全防線。
《辦法》明確學校安全工作“堅持政府負責、屬地管理、家校共建、社會協同、綜合治理”原則,在強化政府的托底責任的同時,突出家校共建,鼓勵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家長委員會參與學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求系統開設安全教育課程的同時,明確加強體驗式、技能化教育,要求學校組織開展急救知識、游泳、心肺復蘇等生存技能教育訓練,還固化青島近年來將中小學生安全體驗教育納入市辦實事等做法,并明確中小學應當每月、幼兒園應當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不同內容的應急疏散演練,幫助學生掌握避險逃生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
三防并進全面防范,夯實校園安全基礎?!掇k法》全方位規范校園安全的同時,著力提升人防、技防水平,要求學校加強學?!靶畔⒒卑卜涝O施建設,校園主要區域和重點部位應當建設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安裝一鍵式緊急報警裝置,校園門口設置硬質防沖撞設施等;加強學校安?!叭ш犖椤苯ㄔO,明確學校應當配備專職保安員,組織教職工建立護校隊伍開展校園安全巡查和安全隱患排查,與社區、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合作建立學校安全志愿者隊伍,在上學、放學時段維護學校以及校門口秩序。
建立安全區制度,針對校園周邊不同程度面臨違法停車、亂搭亂建、占路經營等問題,明確在校園周邊200米范圍內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公安部門加強治安巡邏防控,文化和旅游、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等強化對出版物經營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酒吧、營業性娛樂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場所的隱患排查,落實禁止事項,維護學校和學生安全。
《辦法》明確相關部門、鎮街等在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職責,特別是將青島自2007年開始推行的“市人民政府為全市學校購買校方責任保險”、自2013年開始推行“學校為學生購買校方責任保險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的經驗做法固化為制度,建立政府、學校、家庭三位一體的校園保險保障體系,更好地保障學校和師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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