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月30日電(上海證券報記者 邵好)1月29日傍晚,海航集團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聲明,債權人申請法院對集團破產重整。破產重整是一種保護措施,而非破產清算。29日深夜,海航系旗下的上市公司也密集發布公告披露相關事項。
聲明顯示,海航集團當日收到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出的通知書,主要內容為:相關債權人因海航集團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申請法院對該集團破產重整。海航集團表示,將依法配合法院進行司法審查,積極推進債務處置工作,支持法院依法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確保企業生產經營順利進行。
海航集團表示,自2020年2月29日海南省海航集團聯合工作組成立以來,海航集團在聯合工作組的全面協助、全力推進下,有效防控風險、切實維護各方利益,確保了航空主業安全運營,實現了全面復工復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聯合工作組已經完成盡職調查工作,按照“法治化、市場化”原則,制定了風險處置工作思路和方案,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據海航集團官網介紹,自1993年創業至今,海航集團經歷27年的發展,從單一的地方航空運輸企業發展成為跨國企業集團。資料顯示,海航集團旗下參控股航空公司14家,商用機隊規模近700架,為中國第四大航空集團。
據了解,海航集團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將通過債權轉移、股抵債、留債展期清償等多種方式降低負債水平,最大程度保障投資者利益;引進新的戰略投資者,為公司發展帶來新的資金支持,企業能加速重回健康發展軌道;采用“時間換空間”策略,給予企業一定發展時間,股權價值也將進一步提升。
破產重整是一種保護措施,而非破產清算。破產重整重在重整,企業法人資格不注銷,繼續存續,企業并不是關門大吉、退出市場,而是通過對債務人企業實施債務、資產、業務、股權、管理等全方位的重組,找準企業出問題的原因并提出解決方案,改善公司治理機構,化解公司債務負擔,讓企業法人資格不注銷,在繼續存續的同時可以卸下包袱,輕裝上陣,實現對企業的挽救。因此,破產重整中心不在“破”,而在“立”,也可以看作“重生”。
本次破產重整的總體愿景是:重整實施完畢后,海航集團體系內上市公司繼續維系上市資格,消除對資本市場的潛在重大震蕩,全體中小股東的利益得到保護,未來有望獲得更有價值的回報;全體債權人的債權得到妥善安排,避免債務風險傳導、蔓延,有效防范金融風險,并且債權人還可以通過抵債獲得的股票、信托份額持續享有重整后海航集團發展紅利。
目前,海航系旗下共有9家A股上市公司,它們分別是:海航基礎、供銷大集、海航投資、渤海租賃、海航科技、*ST海創、海航控股、海越能源及*ST東電。1月29日晚,海航集團旗下的上市公司密集發布相關公告,披露海航集團被申請破產重整這一重要事項。
比如,海航基礎公告稱,公司間接控股股東海航集團29日收到海南省高院送達的通知書,海航集團債權人向海南省高院申請對海航集團進行重整。截至本公告日,海航集團尚未收到海南省高院正式受理重整的裁定書。重整申請是否被海南省高院受理、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若重整申請被海南省高院受理,可能會對公司股權結構等方面產生一定影響。
海航基礎公告還稱,公司具有獨立完整的業務及自主經營能力??毓晒蓶|及其一致行動人、間接控股股東被債權人申請重整的事項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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