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盜竊綠化公司的樹?”“不為什么,可能就是一個興趣,我喜歡栽樹。”12月18日,由青島市即墨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姜某盜竊案開庭審理,當被告人被問作案動機的時候,給出了上述讓人啼笑皆非的理由。
36歲的姜某喜歡種樹。據他供述,他在自家院子里栽種了一些映山紅樹,被他人盜竊了部分映山紅樹。姜某很上火但沒有報案。案發前兩天,姜某去給過世的母親燒香,當路過鎮工業園某綠化公司苗圃時,發現苗圃內有很多映山紅樹長勢喜人。姜某心癢難耐,就想到去盜竊點來補栽到自家院子里。
案發當天晚上10時許,姜某駕駛自己的轎車來到鎮工業園,拿出一把鉗子將綠化公司苗圃外圍鐵絲網剪開一個口子,然后爬到院子內盜拔映山紅樹。因為車小,姜某每次只能偷10棵。他將盜竊的映山紅樹裝車運回家后,又于當晚12 時及次日凌晨1 時許,開車到該處以同樣的方式連續盜竊兩次,三次一共盜竊映山紅樹30 棵。隨后,姜某將盜竊的映山紅樹均栽種在自家院子內。經價格認證中心認定,涉案映山紅樹共價值人民幣3852元。
綠化公司報警后,公安機關通過現場監控及沿路監控確定犯罪嫌疑人,布控將姜某抓獲,并在姜某家院內起獲30棵映山紅樹發還綠化公司。
考慮到盜竊財物已發還、盜竊數額、嫌疑人系初犯偶犯、如實供述、認罪認罰等情節,檢察機關對姜某提出單處罰金的從輕量刑建議,法院予以采納,依法判處被告人姜某單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呂秀麗 趙良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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