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萊西市人民法院在青島市第二看守所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曾某某等9人詐騙罪一案。
庭審現場
據了解,2019年2月至2019年5月,曾某某在經營深圳某商務有限公司期間,伙同劉某、吳某某等人,分別冒充投資公司工作人員和股民,在微信客戶群內吹噓分析股票漲跌情況,發送投資教程等虛假信息,相互配合騙取客戶信任,誘導客戶在虛假平臺開戶投資,后以投資失敗、索要傭金為由,詐騙4名被害人錢款共計1222397.5元。
公訴機關認為,9名被告人詐騙公私財物,且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在此,萊西法院提醒廣大群眾,投資應選擇合法正規的渠道和交易平臺,避免“高額回報”陷阱,謹防電信詐騙。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譚美娜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