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王豐) 為有效維護當事人的勝訴權益,鞏固“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果,持續保持對被執行人的高壓態勢,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從9月6日起采取凌晨執行、夜間執行等多種形式,開展百日攻堅集中執行行動。截至9月17日,本次行動已拘留拘傳31人,結案19起,執行到位標的額103萬元,騰遷房屋1起。對抗拒執行、涉嫌拒執犯罪的被執行人,將移送公安機關予以追責。
出具借條拒不還錢
法院拘傳履行義務
2016年9月9日,朱某向李某借款3萬元,并出具了一份借條。借款到期后,朱某分文未還被李某告上法庭。判決生效后,被告朱某拒不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城陽法院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朱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限制消費令、報告財產令、傳票,被執行人朱某仍拒不履行義務。
今年9月15日凌晨6時,城陽法院執行干警來到被執行人朱某的住處,發現朱某不在家,家中只有其父母。經了解得知,朱某正在給城陽某火鍋店配送蔬菜,隨后執行干警趕到現場對朱某進行拘傳。傳至法院后,執行干警對朱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其當場履行義務。
酒后打人拒賠付醫療費
法院多次拘傳最終結案
2017年11月28日下午4時30分許,王某酒后竄至城陽區夏莊街道某社區,將同村村民胡某的車攔下后,無故將胡某毆打致輕微傷。城陽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王某賠付原告胡某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20756.23元。判決生效后,被告王某拒不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城陽法院執行干警四次拘傳被執行人王某,均未果。
今年9月9日,城陽法院將被執行人王某拘傳至法院。后王某家屬來到法院,主動承認錯誤并道歉。因王某家庭情況特殊,且王某患有疾病,王某家屬找申請執行人協商,并積極想辦法籌款1.5萬元,最終取得了申請執行人的諒解,該案調解結案。
達成調解竟然拒不騰房
干警現場化解騰房難題
樸某與李某因房屋租賃產生糾紛,經城陽法院調解后,雙方達成和解,李某同意返還房屋并恢復原狀。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樸某遂申請法院對此案強制執行。
執行干警到該房屋現場勘查發現,案外人李某某竟將該房(上下兩層)隔成10間房,并出租給農民工,且李某某以各種理由推托,不愿騰遷房屋。執行干警與李某、李某某多次釋法明理,均未果。
9月17日一早,執行干警到達現場后,擬對被執行人李某拖延執行行為采取相應措施,李某懾于法律威嚴,表示自行騰遷房屋。后經執行干警監督執行,李某自愿將房屋騰遷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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