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對我們免予處罰,真的十分感謝,今后一定認真學習法律法規,自覺守法誠信經營?!鼻鄭u海士豪塑膠有限公司負責人感激地握住執法人員的手說。近日,該公司在自己開設的網站上宣傳公司擁有業內“最高端”的生產設備,依據《廣告法》規定,此違法行為可對廣告主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但考慮到該公司經營規范,其違法行為屬于首次被發現,且已及時改正,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據悉,自2019年,市市場監管局學習借鑒上海等地做法,發布《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不予處罰清單》(以下簡稱1.0版清單)以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辦理輕微違法不予處罰案件347件,不予處罰案件數占比8.1%,其中2020年不予處罰162件,占比7.8%。近350個市場主體受益,多數為中小型和科技創新型企業。通過規范執法行為,優化改善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企業規范經營。
347件:
清單發布以來,共辦理輕微違法不予處罰案件347件
94項:
市場監管系統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已擴展至94項
4個:
不予處罰案件主要涉及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廣告、明碼標價、產品標簽瑕疵等4個行政執法領域
輕微違法不予處罰制度是我市市場監管部門研究用市場化思路、法治化辦法提升監管質量水平的一次積極嘗試,在全省屬于首創。1.0版清單對主觀上確屬無心之失,客觀上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輕微違法行為實行“首過免罰”,免罰涉及8個監管執法領域,細化了30項輕微違法不予處罰的情形。2020年3月,在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的關鍵時期,市市場監管局在1.0版清單基礎上,對不予處罰事項進一步擴容,擴大監管執法領域3個,增加不予處罰事項33個。截至目前,我市市場監管系統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已擴展至94項,涉及的監管領域進一步擴大,進一步明確了執法流程,簡化辦理程序。不予處罰案件主要涉及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廣告、明碼標價、產品標簽瑕疵4個行政執法領域,其中涉及市場主體登記管理事項占比68%,為企業減輕處罰力度最大的是廣告領域,有的事項為企業免于處罰的幅度起步就是二十萬元。
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不予處罰機制逐步健全和完善,為企業發展壯大營造公開、透明、穩定、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下一步,我市將持續加強對清單實施情況的跟蹤問效,深入基層調研,對清單施行遇到的問題進行研究,適時組織專題培訓,為基層解讀清單,統一執行標準。堅持清單實施定期統計通報制度,通過發布典型案例,推廣經驗做法,指導基層用好清單,推動“輕微違法免罰”制度的社會效益進一步擴大。
來源: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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