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封滿樓) 為強化對工程建設領域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違法行為的社會監督,在全社會形成依法用工、根治欠薪的良好氛圍,保障勞動者按時足額獲得勞動報酬,青島市今天發布了《青島市舉報工程建設領域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違法行為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獎勵辦法》)。
根據《獎勵辦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均可通過青島市勞動保障監察手機舉報平臺、舉報窗口、信函等方式,對工程建設領域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嚴格執行舉報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情況。
經舉報查實工程建設領域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數額在5萬元以下的,舉報獎勵標準為每案500元;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舉報獎勵標準為每案1000元;10萬元以上的,舉報獎勵標準為每案2000元。舉報人提供的被舉報單位及拖欠勞動報酬的勞動者信息及違法事實須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查證屬實。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案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在案件查結后30日內,通知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領取獎金。舉報人自接到舉報獎勵通知之日起30日領取獎金,逾期不領取視為自動放棄。
《獎勵辦法》還對適用范圍、除外情形、特殊情況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舉報事項應為2020年5月1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實施之后,青島市行政區域內的工程建設領域用人單位超過約定支付日期30日仍未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行為。舉報人應實名舉報,舉報內容應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且不涉及本人具體訴求。同時,已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掌握或者經新聞媒體曝光的;舉報事項屬于依法應當通過行政復議、訴訟、仲裁等途徑解決的;多頭重復舉報或惡意舉報的;舉報人屬于負有監管義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的不在獎勵范圍。對同一工程項目中相關用人單位同一自然年度內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的舉報,獎勵第一舉報人;對同一事實聯名舉報的,視為一位舉報人,對舉報第一署名者進行獎勵。
《獎勵辦法》將于8月16日起試行,有效期至2021年8月15日。若舉報人編造事實、惡意舉報,將依法被追究法律責任,造成嚴重后果、涉嫌犯罪的,還將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欠薪行為最容易為人民群眾所察覺,青島市希望通過舉報獎勵的途徑,調動廣大人民群眾舉報的積極性,與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形成打擊欠薪的合力,震懾違法企業經營者,為構建青島和諧穩定用工環境奉獻力量。
青島市倡導舉報人掃描下方二維碼,進入青島市勞動保障監察手機舉報平臺隨時隨地進行舉報。
舉報人還可在工作時間到舉報窗口進行舉報。以下為青島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電話和窗口地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舉報投訴電話
舉報窗口地址
青島市
82670331
市南區山東路15號2號樓1樓服務大廳
市南區
68896032
市南區延安三路105號
市北區
58771900
市北區臺柳路179號
李滄區
84616606
李滄區興華路30號
嶗山區
88978673
嶗山區銀川東路9號511室
城陽區
87868123
城陽區正陽路222號
西海岸新區
86116363
西海岸新區水靈山路59號
即墨區
88531461
即墨區藍鰲路698號乙
保稅港區
58910110
保稅港區鵬灣路68號1223房間
膠州市
82205962
膠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東樓裙樓二樓
平度市
88321806
平度市北京路379號東1樓125房間
萊西市
66890609
萊西市煙臺路79號
請輸入驗證碼